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和丁家喜被以颠覆罪起诉,起诉书是一份空无证据的陷害书

改变中国,2021年9月29日

2019年12月7日和8日,二十多个中国公民在福建省厦门市聚会一天半。大家聊天、辩论、卡拉OK、聚餐,谈话涉及中国和世界的时事,包括香港反送中抗议、美中贸易战、人权案件和公民运动的状况。聚会结束后几天,显然是在12月13日,中国国内安全警察成立了“1213专案组”,对这次聚会立案调查。“专案组”是用于重案、大案、政治案件的做法,可见这场聚会在当局眼中的严重性。12月26日,丁家喜律师和至少四名集会参与者同时在中国不同地区被逮捕,其他参会者纷纷躲避。一些人乘坐他们能搭上的第一班飞机逃离中国;另一些人则四处躲藏,包括公民运动的长期倡导者和实践者、法律学者许志永。许志永于2020年2月中旬在广州被捕。

抓捕发生6个月后,其他涉案人员均被释放,许志永和丁家喜在2020年6月被正式逮捕,并被移出山东省烟台市的秘密关押地点,转到山东省临沂市偏远的临沭县看守所。直到2021年1月,两人都未被允许会见律师。

现在,经过一年半以上的羁押(其中6个月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秘密关押中度过),经过警方漫长的“侦查”和反复的 “补充侦查”后,许志永和丁家喜在2021年8月5日被起诉。他们的律师虽然当时电话接到了起诉通知,但直到9月初才收到起诉书的副本。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武断地强迫律师签署保密协议,禁止他们与家人分享起诉书或将其公开。

许志永和丁家喜被作为两个案件分别起诉。许志永被指控了六项 “罪行”,而丁家喜被指控的是其中五项(1,2的一部分,3,5和6)。对丁家喜的起诉,除了调换与许志永的名字顺序,所用语言一模一样。

许志永的六项 ‘罪行’和起诉书故意回避的背景和具体事实

以下我们逐一检视这六项指控,棕色斜体字是许志永起诉书原文,链接为改变中国嵌入,供参考。

1. 2012至2013年,被告人许志永伙同丁家喜等人通过通讯软件在北京、徐州、武汉等城市组织“公民聚餐”“同城饭醉”活动,发展“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

2017年,被告人许志永出狱后,活动丁家喜继续与“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王江松、刘家财等人勾连,到烟台、厦门等城市与张忠顺、戴振亚等人串联,将“新公民运动”改名为“公民运动”,成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组织、策划、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这项指控一开始便将2012年至2013年的新公民运动加上了“非法组织”的标签,但既没有证明新公民运动是一个组织,更没有证明它是个非法组织,而是以这个任意指控为前提,将许志永、丁家喜和一些公民的活动直接纳入非法和有罪范畴。

作为2012年习近平上台后对公民社会的第一波镇压,十几名公民运动参与者在2013年春天被逮捕,并被以“聚众扰乱秩序罪”被审判。许志永被判刑期最长,他被指控的罪行包括为没有北京户口但在北京工作、生活、纳税的北京数百万外来人口的孩子争取平等教育权利。他从2013年7月至2017年7月在监狱服刑四年。丁家喜由一名商业律师转而从事公民运动,因与其他公民活动者上街拉横幅,要求官员公开个人财产,从2013年4月至2016年10月被判刑三年半。

在2014年的审判中,新公民运动从未被指控为“非法组织”。

许志永的公民权利活动可以追溯到2000年代初,在他从北京大学获得法律博士学位后不久。公盟是许志永和法律同仁在2003年成立的一个非政府机构,倡导宪政、公民参与基层人民代表选举等,在当时涉及记者、私营企业家、信徒等最引人注目的公共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并帮助了无数底层受害者。公盟在遭遇了一系列打压后,在2009年被“取缔”。公民运动,无论是 “新公民运动”还是 “公民运动”,是中国公民社会在2000年代初蓬勃兴起的权利运动、法治追求的一部分。丁家喜本来是一位知识产权和商业事务律师,在2011年底左右与许志永一起,开始推动公民运动。

艾晓明 2014年记录片《新公民案审判》片段

他们是一个松散但不断增长的公民群体。他们的主要理念是,他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是谁的臣民;作为公民,他们要将写在纸上、没有人当真也不敢去实践的权利付诸实践。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组织性”,因为在中国,尽管宪法保证公民有结社自由,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及本世纪头十年,异见人士中所有此类尝试都遭到了严厉惩罚,参与者被判重刑投入监狱。

公民运动没有组织架构,也没有领导人和成员。相反,这个志同道合的公民网络是一个随时随地形成的不固定群体,在新公民运动2013年遭到打压之前的两三年里,在中国不同的城市,这些志同道合的公民定期聚会,讨论时事、中国政治、民生、人权等议题,探讨他们可以做的事情,实践中国宪法中以及法律中保障的公民权利,活得更像一个真正的公民。

但是,从厦门集会参与者遭受讯问后所透露的信息看,以及从许志永、丁家喜的律师会见后向家属传达的信息中可以看出,中国当局的前提目标是要将这个松散的公民网络定性为“非法组织”。

王江松是北京的一名教授和劳工研究者,是厦门集会的20名参会者之一。他在许志永和丁家喜被拘留后受到了严厉的审讯,但未被拘留或起诉。他在最近的一份声明中质问:“新公民运动’此前并没有被任何法院或国家有权机关定性为非法组织,临沂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却以它是非法组织为当然的前提,不知所据何法,根据哪家法院的判决?”

王江松进一步指出,“‘新公民运动’也好,‘公民运动’也好,都只是一个概念,把概念当成实体,这是纯粹唯心主义的逻辑,按此逻辑和理由,这十几年出现的‘维权运动’、‘劳工运动’、‘女权运动’、‘环保运动’等大量新的概念和思想形态,就都可以被定性为非法组织了。临沂市检察院在许、丁倡导和推动的‘公民运动’概念下塞几个它所认定的认同者,就能轻松而成功地完成一个‘非法组织’的构建?然而,从概念到组织,再从组织到非法组织,每一次飞跃都需要确凿的事实依据和严格的法律支持。”

起诉书第一条指控许志永、丁家喜等人涉嫌“组织、策划、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却没有具体阐述他们组织、策划、实施了哪些颠覆活动。是没有呢,还是难以启齿呢?

2. 2012年以来,被告人许志永撰写、传播《人民的国家》《公民倡议:竞选2021》《非暴力》《美好中国》等大量上东兴文章,攻击、诋毁我国政治制度,提出建立“政治反对派”、实现所谓“宪政转型”等政治目标。

2017年,被告人许志永出狱后,伙同丁家喜、境外组织成员华泽共同运营网站“中国公民运动网”,增设网站新栏目、选人网站报道员和编辑、筹集网站运营经费,传播许志永撰写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2019年9月,被告人许志永指使其女友李翘楚(另案处理)搭建许志永个人博客,并安排李翘楚在该博客上传播许志永撰写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项“罪行”。在2013年第一次被捕之前,许志永有一个设在在blogspot.com的个人博客。他被捕前的最后一篇文章是2013年6月“公义积金”收到的捐款和支出的月度报告。读者也可以在这里找到许志永关于公民运动的一系列文章,包括他在2012年春天呼吁中国应该有一个 “新公民运动”的著名文章。2017年7月出狱后,许志永在同一平台上开了一个新博客,继续发表文章,新博客最近的一篇文章停留在《美好中国》的一个章节。《美好中国》是许志永2017年出狱后写的一本书,是2014年4月在香港出版的《堂堂正正做公民》的修订和延伸,英文版由Lynne Rienner出版公司于2017年出版。它阐述了公民运动的理念,包括过去十多年的努力,以及许志永对未来中国的政治设想。

起诉书只字不提许志永一直倡导和著述的公民思想到底是什么。它不敢提。

著名美国学者黎安友在英文版的导言中,回顾了从1978年至今各种改变中国的努力,认为许志永的方法 “也许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创造性”。他写道,“[许志永]的生涯维系于‘公民’这一简单而有分量的概念”。“它包含了中国国民广泛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投票、表达、批评政府、享受个人尊严。许志永的想法很大胆,就是呼吁公民当真去实践这些权利和义务。”

许志永和丁家喜本人一直在身体力行,实践他们所提倡的理念。他们的工作和奉献得到了认可。许志永在2016年与刘晓波一起获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民主奖;丁家喜是2013年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的中国民主杰出人物奖得主;两人都是中国人权律师奖得主(许志永2020年,丁家喜2021年)。

至于中国公民运动网站的起源,华泽在最近的一份声明中解释说:作为许志永的长期朋友和支持者,她在2014年4月许志永的上诉结束后不久建立了这个网站。当时,许志永和丁家喜都在监狱里,因此对该网站一无所知,更不用说与华泽共同经营该网站。她说,该网站不隶属于任何组织,她本人一直在管理该网站并承担运营费用。 

浏览过这个网站的读者应该知道,该网站和其它海外自发的中文网站没有太大区别,转贴媒体和社交媒体公开发表的与人权相关的报道和评论居多。该网站设置了许志永页面,同时许的文章也经常被其他众多中文网站广泛转贴。

李翘楚帮助许志永搭建网站并协助发帖,居然也入罪了。

3. 2018年,被告人许志永伙同丁家喜建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Telegram群组,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丁家喜、境外组织成员吴明先后担任群主,王江松、张忠顺、戴振亚、华泽等20余名骨干成员使用该群组进行联络、交流;许志永、丁家喜还组织骨干成员使用Zoom软件召开线上非法会议和培训,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许志永活动丁家喜指使华泽使用Zoom软件,定期为“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开展“非暴力”颜色革命培训,让组织成员掌握“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除了“非法组织”,第3项罪名还给许志永与丁家喜践行的公民运动理念贴上了 “颜色革命”的标签,但却同样没有具体说明许、丁等人“策划”了哪些“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为什么不具体罗列他们的“颠覆活动”、证明他们的罪并警醒中国大众呢?临沂检察院从某人某处领取指令构陷许志永和丁家喜,不敢堂堂正正把公民活动描述出来,因为如此,只能拉着“颜色革命”这种标签吓人。

至于所谓的“培训”,华泽在声明中解释说:“我是一名独立的研究者,非暴力社会运动是我多年的研究领域。非暴力社会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它涉及广义的社会正义和公民权利。丁家喜和许志永听说我的研究后,认为与中国公民运动提倡的‘自由、公义、爱’相契合,正是当下中国社会所急需的。因此,他们请我分享过我的研究心得,其中涉及到甘地、马丁.路德.金、曼德拉等人的案例,都来自中国境内合法出版社的公开出版物。”

她进一步指出,“中共当局把我与许志永和丁家喜案生拉硬扯在一起,不过是想给他们罗织所谓的‘组织化’和‘与境外勾结’的莫须有罪名。但遗憾的是,我除了应邀为一些中国公民做过非暴力社会运动的研究成果分享之外,并没有参与过他们的任何活动。”

4. 2019年3月至5月,被告人许志永伙同陈勇(别名陈家坪,另案处理)等人拍摄非法影片“政治家”,许志永以自己监狱服刑经历、“教育平权”等话题,攻击我国司法、教育、信访等制度,诋毁我国政治制度,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2020年3月初,在许志永被拘留两周后,一位名叫陈家坪的北京记录片制作人因涉嫌 “煽动颠覆”而被秘密拘留,直到4月他的妻子在微信上给他发了一封他收不到的信,人们才知道。多年来,这位电影人拍摄了农民工和异议诗人等主题的记录片。从2010年开始,在四年的时间里,他跟随拍摄了由10万北京家长签名的教育平权活动。他还在2014年与艾晓明教授一起拍摄了记录片“新公民案审判”。(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2014年1月22日许志永审判日,支持者们成群结队地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外抗议对许志永和其他新公民的审判,但在2021年,经过专制机器一轮一轮的打压和判刑,这种情形已无法想象。

目前还不清楚 《政治家》是不是陈家坪未完成的记录片的原标题。不排除警方审讯人员为了影射许志永的政治抱负而编造了这样一个标题,虽然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合法中国公民有政治抱负。

同样,起诉书在这条指控中未提供任何细节,说明许志永在记录片中如何“攻击我国司法、教育、信访等制度,诋毁我国政治制度,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陈家坪于2020年6月获释,未被控罪。

5. 2018年9月22日至23日,被告人许志永伙同丁家喜组织张忠顺、常玮平、王江松、吴明等13人,在山东烟台市高新区银和怡海天越湾小区张忠顺的别墅内召开秘密会议,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总结前期“新公民运动”“公民运动”颠覆活动的经验教训,分析目前“公民运动”面临的问题,要求组织成员向基层社区渗透,采取“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6. 2019年12月7日至8日,被告人许志永伙同丁家喜组织张忠顺、戴振亚、王江松等20人,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奈斯轰趴别墅、墨和小院召开秘密会议,吴明、刘书庆通过网络参会。许志永、丁家喜总结2019年“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活动情况,提出2020年的活动计划,会上针对组织发展、对抗政府、经费筹集、社会转型等议题进行策划,明确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和目标,即通过“非暴力”颜色革命渗透社区,把持基层政权,发展所谓的“公民社群”“全国公民共同体”,最终颠覆国家政权。

起诉书第5条和第6条各用了短短的几行字,未提供任何证据细节,继续重复 “非法组织”、“颜色革命”、“颠覆国家政权”等唬人的字眼,对这两次聚会进行了抹黑的、恐吓的描述。

第六条指控中说许志永伙同丁家喜所明确的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和目标是通过“渗透社区,把持基层政权 ”。起诉书不敢说的是,“基层政权”指的是中国的县、区(城市地区)级人民代表选举;“渗透社区”是公民积极参选。从八十年代初中国允许公民参加这一最低层次的人大代表选举开始,不断有中国公民要么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要么是帮助其他独立候选人竞选。许志永本人曾三次作为独立候选人在北京邮电大学选区参选,并于2003年和2006年成功当选,但在2011年被该校校长、中国“防火墙之父”方滨兴 “击败”。2008年,许志永领导的公盟曾帮助北京的一群律师推动北京律师协会的直接选举,但没有成功,而且参与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遭到了严厉惩罚。2016年人民代表选举期间,当时许志永在监狱里,中国当局严厉打击了北京和其他地方的独立候选人。

2019年4月,许志永发表了《公民倡议:竞选2021》。在这篇文章中,他鼓励公民 “扎根社区,服务社会,参与2021年的县/区级人民代表选举”。这篇文章本身也是起诉书第二条指控中援引的 “煽动颠覆”的证据。他还鼓励拥有房产的公民竞争业主委员会。这些权利虽然微不足道,但都是中国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它们不仅从来没有得到保护,而且被这份起诉书歪曲为颠覆活动。

《起诉书》当然不敢把“把持基层政权”是怎么回事写出来,让世人评判。

这份历时一年半多侦查、补充侦查后产生的起诉书,只有稀稀疏疏大约2000字。其中“颠覆国家政权”出现了13次,“非法组织”出现了10次,“组织”、“策划”、“实施”、 “颜色革命”、“犯罪活动”分别多次出现。但读完这份起诉书的人并不知道被告人许志永到底组织了什么,策划了什么,实施了什么,从事了什么犯罪活动。总结起诉书所列,就是几篇文章、一个博客、一个电报群、非暴力讲座、一部未完成的记录片、和两次聚会。

看来这就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一款”的“颠覆国家政权活动”。至于许志永写什么了,博客发表什么了,电报群讨论什么了,非暴力讲座讲什么了,记录片如何攻击中国的制度了,两次聚会到底谈了什么,起诉书都没有具体列举。但是谁都知道,办案人员尤其知道,起诉书不列举事实细节是因为它不敢列举,因为许志永、丁家喜、以及公民运动的活动,没有一起违法。不仅不违法,他们的活动全部出自公民良愿。

起诉书里提到许志永攻击中国的司法制度,事实上,这份起诉书倒是向世界展示出中国司法的无耻、虚假和可笑,自证其无良、无德、无法。难怪法院禁止公开对许志永和丁家喜的起诉书,因为这份无任何证据支持、从头到尾拿大帽子吓唬人的起诉书,就是一座用火柴棍搭建的房子,一触即倒。

公安办案人员、临沂检察院、临沂法院,齐心诋毁中国司法,不遗余力。

许志永和丁家喜为什么分案起诉?

许志永起诉书和丁家喜起诉书所述罪状几乎一模一样,明明是同案,检方为什么人为而任意地分案检控呢?为此,我们咨询了几位中国律师的看法。

  1. 分案处理,两位被告就无法在法庭上对质,辩护律师也无法交叉询问,以便最大限度地控制法庭审理过程。
  2. 一个人被判有罪后,对他的判决可以作为对另一个人的判决的依据。
  3. 分别审判,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影响。

这种做法是中国司法检控和审判良心犯的一贯做法,在2014年新公民审判时便是如此。

如今,中国各法院的大门外都竖着一块习近平语录,或者在入口处显示着流动字屏,叫做“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你如果还没感到公平正义的话,看完这份起诉书,你就感到了!

厦门聚会的参与者的叙述

厦门聚会到底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根据一位与会者的描述,这20位与会者一半以上是人权律师,其余是公民。聚会在2019年12月7日上午开始。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每个人5分钟时间,有人谈了他们自己的情况和面临的迫害,有人谈了他们对香港局势和中美贸易战的看法。发言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下午的聚会三点钟才开始,与会者三三五五,一边喝茶或咖啡,聊了大约两个多小时。晚上,他们吃了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因为对住宿条件不满意,对那个设施的监控镜头也感到不太舒服,当天晚上,他们换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名叫墨和小院的、类似AirBnB的出租屋。12月8日上午,谈论内容比较具体,主要集中在三个项目上:评选2019年十大公共事件;起草2020年新年贺词;以及评选2019年杰出公民奖获得者。

在茶歇期间,有人提出了一个预测中国共产党何时垮台的游戏。有人说在未来两三年内,有人说三十年内也不会垮台。他们还畅谈了一些很多中国人在思考、在谈的问题:中国在后共产党时代会面临什么?中国在后共产党时代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制度?联邦制还是中央集权的政府?如何解决近年来不断恶化的边疆民族矛盾?

8号中午,厦门聚会就结束了。中午前就已经有少数参会者离开,去赶飞机或火车。其他迟些离开的人就在路边一个小饭店吃饭。“其实在这个时候,大家就已经发现有一些形迹可疑的人似乎在对我们进行拍照、跟踪,不过大家都觉得没什么,因为这只不过是一场平常的聚会,讨论了一些社会现象和问题,根本不用遮遮掩掩,把自己弄得杯弓蛇影的。但是,以现在的情形来看,我们这些人还是太年轻了,太幼稚了,压根没有想到普通的聚会最后会演变成一个颠覆国家政权的大案。”

警方通过酷刑与胁迫提取证据”和证词

许志永和丁家喜在被关押一年后才获准与律师接触。在今年年初的前两次视频会见中,丁家喜告诉他的律师,在被关押的六个月里,“有73天他们在剥夺睡眠的情况下审问我。在整个6个月里,我没有看到一丝阳光”。“房间里的日光灯24小时都亮着。不允许我洗澡,也不允许我刷牙。”2020年2月,审讯人员在丁家喜的监居房间里,以最大音量连续10天、每天24小时播放中共宣传片《习近平治国方略:中国这五年》。“从[2020]年4月1日到4月8日,我被绑在老虎凳上,背上的束缚带和腰上的皮带被勒到极限,使我难以呼吸。” 

审讯人员使用身体与心理上的酷刑和折磨,强迫被审人就范,按审讯人员要求说的话排练,然后签虚假的笔录。许志永遭受了和丁家喜类似的酷刑。

参会者王江松私下描述了他如何被连续审讯数日,以及审讯者如何试图引导他作证说,厦门聚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反对党。

参会者、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在2020年1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天。在整个10天里,他每天24小时被关在审讯椅上,按照审讯人员的指令做供词笔录。在被取保候审的几个月里,他被限制在宝鸡父母家中,并被禁止离开宝鸡市。2020年10月,常玮平再次被拘留并再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近,他的案件被移交到宝鸡市检察院,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他九月份才第一次见到他的律师。正如人们所担心的那样,他再次受到了严重的肉体和心理酷刑。

2020年2月至6月,许志永的女友李翘楚被秘密关押120天,2021年2月6日再次被拘留,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的罪行,如同许志永起诉书所指的,是帮助许志永搭建网站、发帖。她现在被关押在山东临沂看守所,尚未被起诉。

对许志永和丁家喜的审判预计将在10月进行。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际政府、人权组织、法律界必须就此荒诞不经的检控以及接下来的虚假审判发出强烈抗议,要求中国政府立刻无罪释放许志永、丁家喜、常玮平和李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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