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科科律师,2021年 1月1日 审判长、审判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展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在对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回应之后,辩护人继续发表意见。) 一个人冒着被乙级烈性传染病感染的风险跑到武汉,她要么是疯子,要么是了不起的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0)沪0115 刑初 400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展,女,1983年9月2日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无业,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 162 号,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宣黄公路158号 D307室。2018年8月因利用国际互联网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处警告:2019年4月因寻衅滋事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处行政拘留一日;2019年 11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5月1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12月28日上午,张展寻衅滋事案开庭,并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四年有期徒刑,举世震惊。 这是非常严重的人权迫害,张展不仅无罪,反而有功于这个国家,这个族 群。张展在新冠疫情最严峻的时刻,在武汉人想逃离武汉时,她,一个弱女 子,反而只身去了武汉,这是真正的逆行。